(一)、入驻公司符合焦作市融媒体文化科技产业园产业业态和要求,甲方同意项目入园并予立项。乙方经过充分考察和论证同意入驻产业园,乙方需向甲方提交意向入驻企业登记表,签订入驻意向书,由甲方分配具体用房位置和面积。装修保证金在乙方装修验收完毕后,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;入驻履约金在乙方不再租赁园区用房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。
(二)、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各种入园手续并为乙方提供全程跟踪服务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,乙方应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工商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,设立独立核算公司。乙方确保在签订入驻意向书后,30个工作日内完成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手续的办理,注册地址应为:焦作市解放区车站街63号融媒体文化科技产业园。否则,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入驻。乙方完成公司注册或变更地址和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后,与甲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。
(三)、甲方为乙方提供租赁协议以便办理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等手续,乙方服从甲方相关规定使用园区内办公场地。
(四)、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享受国家、河南省、焦作市以及解放区出台的扶持政策。乙方须合法纳税,入驻第二年仍没有达到入驻承诺书上承诺的税收金额的企业,甲方将予以劝退,乙方需在甲方下达书面通知后30天内搬离园区。
(五)、乙方严格按照园区管理机构规定的入园程序及要求办理入园手续,自觉服从园区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、指导,严格遵守园区管理机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,按照园区要求真实填写各类统计报表。
(六)、乙方严格按照园区管理机构的要求,按进度对场所进行统一装饰、布置,装修前应提交装修方案和效果图,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。
(七)、乙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,独立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,保证不超范围经营,保证合法用工,经营业务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。 凡涉黄、涉赌、利用网络发表不当言论的公司和个人,甲方有权做出终止合同,限期清理违法企业退出园区的处置。
(八)、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办公场所用途,不将场所转租他人使用,不得擅自改变经营模式。如发现转租现象,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入驻权,追溯转租租金并清退出园区。
(九)、乙方确保办公场所完好无损,办公环境整洁有序,按时缴纳物业、水、电等相关费用。所租赁房屋必须充分利用并且有人办公,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。
(十)、乙方在入园生产经营期间,因自身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,责任自负。
(十一)、乙方如违反园区管理机构有关规定,自愿接受园区管理机构的处理,如给园区管理机构造成经济损失愿意承担经济责任。